什么是越级上访?如何依法逐级走访?标准答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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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不久前

群诉君发了一篇在线上报诉求指南

不少小伙伴看后都觉得太实用了

如果你还没看,赶紧点击下方图片

群诉君也把这条转发到了家庭群

本想着分享实用信息

没想到,我王叔看了

直接一个电话打来表示疑惑:

群诉君知道,王叔的想法

代表了一部分信访人急切的心理

但要注意的是

越过本级或上一级机关直接上访

属于越级上访

是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

越级上访为什么不可取?

正确的走访流程应该怎么做?

且看群诉君的解说~

首先

要知道

什么是越级上访?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提出。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的上访行为即为越级上访。

其次

应明确

越级上访得不到受理。

越级上访违反《信访条例》相关规定,不仅得不到相关部门的接待受理,还可能会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被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对于越级信访者,首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会予以劝阻和批评。《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

请知悉

依法逐级走访

才是有效途径。

依法逐级走访,是指信访人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行为。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国家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权范围的,

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

信访事项属县(区、县级市)国家机关职权范围的,

到县(区、县级市)国家机关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

信访事项属地级以上市国家机关职权范围的,

到地级以上市国家机关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

信访事项属省国家机关职权范围的,

到省国家机关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

本级国家机关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不依法处理的,信访人可以向其上一级国家机关提出。

总之,信访是一种维权渠道

受法律保护

但信访人需按程序进行

否则将可能触犯法律法规哦

来源:澎湃新闻、腾讯网、深圳市信访局

编辑:林钰婷 鲍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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